| 一、目的: | 提高澳門高校學生的電腦應用技能,推動學生發揮創意潛能,並鼓勵學生積極向師長親友表達節日的問候。 |
| 二、對象: |
1. 於澳門高校就讀高等教育課程的學生;
2. 於澳門以外地區升讀高等教育課程的本澳居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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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三、主題及比賽細則: |
| 1. | 主題:2012年農曆新年 |
| 2. | 組別:分動態組(包含動畫)及靜態組(平面設計) |
| 3. | 作品要求:
| | 甲. | 規格: |
| 像素:長600 x 高400像素; |
| 檔案大小:600KB以內; |
| 靜態組檔案格式:gif、jpg、png; |
| 動態組檔案格式:動態gif、swf、flv;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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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動態組檔案如使用Flash製作,須同時提交fla檔。) |
| 註:未按規格者將被取消參賽資格 |
| 乙. |
所有參賽作品需為原創設計,如發現作品以侵害他人知識產權方式使用任何圖庫或物件,經查證屬實者,除取消資格外,將向參賽者要求退回所有獎項,連帶之一切法律責任亦由參加者自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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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4. | 評審標準:主題性 (30%)、原創性 (30%)及綜合設計 (40%)。 |
| 5. | 每位參加者可同時參加動態組及靜態組,但每組只能提交一份作品。 |
| 6. | 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與參賽者將共同擁有獲獎作品(包括全部或部分)的使用權及版權。參賽者使用前必須以書面方式通知本辦及提供使用資料。 |
| 7. | 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有權對作品作適度或部份修改,並將作品放於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澳門大專學生部落網頁,供有興趣人士下載使用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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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四、獎項: | 各組設冠、亞、季軍各一名;冠軍獲獎金MOP5,000.00、亞軍獲獎金MOP3,000.00、季軍獲獎金MOP2,000.00。
如參賽作品水準未達要求,評判有權不評選上述任一獎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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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五、評判: | 由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指派專人擔任 |
| 六、報名日期: |
由即日起至2011年12月18日。 |
| 七、提交作品方式: |
參加者請將參賽作品於報名日期內,連同個人資料(姓名、在讀院校、專業及年級、聯絡電話及電郵、身份證及學生證號碼、參加組別等),以電郵方式寄到studentblog@gaes.gov.mo,標題請註明:“2012年農曆新年電子賀卡比賽”。 |
| 八、公佈賽果: | 比賽結果將於2011年12月30日起於澳門大專學生部落網頁(http://studentblog.gaes.gov.mo)公佈,得獎者將獲電郵或電話短訊通知。 |
| 九、高等教育輔助辦公室保留解釋本章程之權利。 |